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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0 17:17:23 股吧网页版
中设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补选董事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补选董事并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顾小军先生、副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周志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顾小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周志东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顾小军先生、周志东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即 2027年 7 月 14 日),辞任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在新的董事长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前,顾小军先生将继续履职。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顾小军先生、周志东先生辞任不会使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顾小军先生辞任自新的董事长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到任之日起生效。周志东先生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了交接工作。截至本次公告披露之日,顾小军先生、周志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顾小军先生、周志东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顾小军先生、周志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朱冬青先生、胡志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朱冬青先生、胡志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进行审查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过宁一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顾小军、周志东辞职报告;

2、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月 11 日
附件:

朱冬青先生简历

朱冬青,男,1975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
业。曾先后任滨湖区梅村镇永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永新村实业公司总经理;新区梅村镇永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创建办主任、城管中队队长(兼)、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兼);新区江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无锡-新沂工业园经贸招商局局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经贸招商局局长、江苏锡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 无锡高新区
(新吴区)农经水利局协调小组副组长、农经水利局副局长;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新吴区硕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新吴区梅村街道党工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无锡中欧产业创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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