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2025 年 11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及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议 √
案》
2.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拟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由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请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及其他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3、议案 2 需逐项表决通过,对议案 2(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
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5 关联股东(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的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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