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志伟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执行完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年限,根据《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履行相关程序,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修订。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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