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2025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2: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
3、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 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胡志伟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459,69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2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047,2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6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2,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2,40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2,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7%。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 967,900
股股份因超比例增持而不得行使表决权,前述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议案审议情况
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356,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2%;反对 88,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3%;弃权 1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508%;反对 88,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527%;弃权 1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66%。
提案 2.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357,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0%;反对 87,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5%;弃权 1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175%;反对 87,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859%;弃权 1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66%。
提案 2.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344,093 股,占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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