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暨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13,089,87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3.27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5,499,974.9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926,836.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0,573,138.41 元。以
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25 号)验资确认。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53,263,209.3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2)。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京泉华”),该项目计划投资募集资金 30,550 万元,建设内容为新能源光伏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及配套建设项目,公司拟在广东省河源市新建新能源光伏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通过租赁生产厂房和配套区域,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将大幅提高公司新能源光伏领域相关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品质,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更能保证质量的稳定性、保证产品的持续竞争力,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将原计划“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出资公司与广东锐金电气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广东京泉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能源公司”),并将京泉华能源公司作为新增实施主体实施新项目“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变更后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入募集
金额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 30,550.00 24,397.01 13,014.93
能制造项目
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 - 6,152.99 806.40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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