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上述人民币 3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进行严格评估和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
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一、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京泉
华”)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控股子公
司广东京泉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能源”)及河源京泉华分别在宁
波银行、国泰海通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购买金
签约 购买主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额(人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资金
机构 体 民币万 收益率 来源
元)
宁波 河源京 2025 年 2025 年 自有
银行 泉华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 2,000 4 月 22 10 月 22 2.05% 资金
日 日
国泰 国泰海通证券 2025 年 2025 年 1.3%-
海通 公司 睿博系列尧睿 还本付息 2,000 4 月 22 10 月 23 4.66%, 自有
证券 25059 号收益 日 日 敲出后 资金
凭证 1.3%
“银河金鼎”
中国 收益凭证 5022 2025 年 2025 年 自有
银河 公司 期-保守看涨 还本付息 2,000 4 月 22 10 月 16 1%-5.8% 资金
证券 (银河中国多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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