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 7 栋 B 座 31 层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宪。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1,020,2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80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8,800,6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371%;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8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19,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33%。(注:全文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19,7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8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19,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3%。
3、公司董事、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74,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1%;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1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174,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4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75%;弃权 1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78%。
表决结果:通过。
2.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74,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1%;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1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174,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47%;反对 28,800 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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