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
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
已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
出席董事 3 人,实际出席董事 3 人,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开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 2026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人员薪酬是结合国内上市公司董事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所有董事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以及 2026 年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人员薪酬是结合国内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会董事同意注销归属于本期的股票期权 152.4250 万份。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刘则安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 4 月)>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 4 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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