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中喜特审2026T00128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二、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3
汇总表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中喜特审2026T00128号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新材料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了中喜财审2026S0142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沃特新材料公司管理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了后附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沃特新材料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沃特新材料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沃特新材料公司实施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5年度沃特新材料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沃特新材料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沃特新材料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谢 翠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丽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5年期初 2025年度占用 2025年度 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期末 占用形成 占用性质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