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绿茵生态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绿茵生态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7、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列席 8 次董事会,参加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4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议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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