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1:44:22 股吧网页版
绿茵生态: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杨晨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12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绿茵生态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功及审计过程中的关
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27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