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4:3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孙卫平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7,420,7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 股的 70.80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6,460,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 股的
70.55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60,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股的 0.254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78,8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 股的 0.36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 418,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 股的 0.1109%;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60,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 股的 0.254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342,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 70,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弃权 8,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0,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2939%;反对 70,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1216%;弃权8,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84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33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 7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6%;弃权 8,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4,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8660%;反对 76,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5495%;弃权 8,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84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33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 7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6%;弃权 8,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4,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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