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始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沈小平,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博士后,教授职称。具备深交所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86 年 07 月至 2000 年 08 月,历任湖北大学化学与材
料学院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副书记;2003 年 07 月至 2008 年 05 月,
历任深圳经理进修学院研究发展部副部长、部长,副教授、高级经济师;2008
年 06 月至 2025 年 10 月,历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
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教授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督导。2015 年 9 月
至 2021 年 9 月期间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600650.SH)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1538.SZ)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出席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未出现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会议前仔细审阅会议资料,主动获取并了解相关背景信息,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会议提出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
出席股东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 (大)会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参加次数 数 加次数 数
加会议
7 3 4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委员会会议,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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