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0 17:04:22 股吧网页版
弘宇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1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可循环
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号)。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6 年 01 月 22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2026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 537”,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号)。公司已如期赎回该理财产
品,账号:38140181000054373 已注销,本金 1,000 万元及收益 41,250.00 元于
2026 年 04 月 22 日均已到账。

2026 年 04 月 03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2026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 94”,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号)。公司已如期赎回该理财产
品,账号:38140181000055185 已注销,本金 5,000 万元及收益 75,555.56 元于

2026 年 05 月 07 日均已到账。

2026 年 03 月 06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
烟台分行烟台莱州支行“招商银行智汇系列区间累积 91 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 码:WYT00024)”,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 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号)。公司已如期赎回
该理财产品,账号:53590243447800107 已注销,本金 2,000 万元及收益 82,273.97
元于 2026 年 06 月 05 日均已到账。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账号:38140188000212986

账户名称: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账号:535902434410001

账户名称: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账号:229952830640

账户名称: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账号:
38140181000055267 ) 、 招 商 银 行 烟 台 分 行 烟 台 莱 州 支 行 ( 账 号 :
53590243447800110)签订协议,将闲置募集资金转入上述银行开立的理财专用 结算账户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 产品预期
交易方 产品名称 类型 (人民币) 收益率
成立日 到期日

中国光大银 2026 年挂钩汇率

保本 1.00%或
行股份有限 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6 年 05 202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