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6 18:19:07 股吧网页版
弘宇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1219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1 人
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文圣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度审计报告、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新丽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 年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际联合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