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1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1.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为 1.600000 元(按总股本折算的
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0=1.60000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600000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权益分派的情况
1、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1,897,7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6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51,503,639.36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上述分配方案从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余额为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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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两个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321,897,7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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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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