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6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7,690,459.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总募集资金 769,045,9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2,000,000.00元(含税金额)后,实际收到人民币 757,045,900.00 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主 承 销 商 联 储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将 人 民 币
757,045,900.00 元缴存于公司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8110601011901525819 账户内。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
14,973,452.30 元 ( 含 增 值 税 ) , 发 行 费 用 不 含 增 值 税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4,125,898.38 元(不含税),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920,001.6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 000056 号《验资报告》。
由于 2022 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免征证券登记费,故对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最终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4,956,277.37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6,129.46 万元,2025
年使用募集资金 860.9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271.56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同意授权财务部门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事宜。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会同保荐机构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
议 案 》 , 并 分 别 在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烟 台 莱 山 支 行 ( 账 号
9550889900018227272 ) 、中 信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账号
811060101230198273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币种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
8110601011901525819 人民币 17,960.71 11.52
台莱山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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