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杨)
本人作为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姚杨,女,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1988 年 6 月至 1990 年 11 月,任哈尔滨建筑工程学
院助教;1990 年 12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哈尔滨建筑大学
讲师;1997 年 9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
授;2003 年 8 月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2004 年 4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哈工大热
泵空调技术研究所所长;2025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年内召开董事会 6 年内股东 4
会议次数 会次数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议
2 2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 3 次,对 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偶发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偶发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累计现场工作
时间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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