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 0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浩然。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13 人,合计持有280,656,1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6.32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446 人,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 44,840,898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7.4006%。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博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全部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325,434,89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反对49,2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25,422,59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49,2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25,2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25,445,19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49,2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40,4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49%;反对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4%;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4、审议通过《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 322,458,2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7%;反对
6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2%;弃权 10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1%。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合计 287.00 万股。
5、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 322,464,4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6%;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弃权 10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9%。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合计 287.00 万股。
6、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325,446,29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47,9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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