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贵州川 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
满,国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 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张恒、袁野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895
注册资本 60,766.6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主要办公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法定代表人 吴海斌
实际控制人 李光明先生、李进先生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时间 2024 年 1 月 11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 尽职推荐工作
保荐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 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人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在持续督导阶段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6、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工作, 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川恒股份未发生重大事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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