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投证券”)作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力德”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27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47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52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于2021年11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61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38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4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7,847.26 万元,2022 年使用募集资金 5,879.70 万元,
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7,692.35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724.08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0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逍林 39506001040019652 募集资金专户 -
支行[注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 309006216013000134157 募集资金专户 -
州湾新区支行[注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 94030078801300001106 募集资金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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