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的监督了公司外
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开展内外部协调沟通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由独立董事余丹丹女士、周忠先生和非独立
董事胡清女士组成,其中余丹丹女士担任主任委员;2024 年 12 月 23 日至今,
由独立董事周燕玲女士、周忠先生和非独立董事胡清女士组成,其中周燕玲女士
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全
部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24 年 4 月 13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 1、《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八次 2、《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
会议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5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
2024 年 8 月 26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
2024 年 10 月 25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 1、《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一 2、《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次会议
2024 年 12 月 23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 《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三)对内部控制事项的指导与监督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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