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元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3
年 3 月至今任浙江航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3 年 6 月至今任东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无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各次股东会。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审议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切实履行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新增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审阅审计计划,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探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解决,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 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同时,本人持续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积极推动公司提
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在任职后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前往公司现场考察,并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本人事先对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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