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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9 23:31:21 股吧网页版
002898:*ST赛隆关注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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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6〕第 5 号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称,
2025 年度,你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
称净利润)为亏损 0.91 亿元至 1.51 亿元,营业收入为 4.10 亿
元至 5.30 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3.60 亿元至 4.60 亿元。2026
年 4 月 11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
展的公告》称,你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审计机构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所)审计程序尚未完成,你公司业绩预告中披露的 2025 年财务数据是否涉及调整尚有不确定性。

根据前期你公司向我部提供的说明材料,你公司对 2025 年
新增的 AI 服务器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预计该类业务营业收入为 3.59 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3.04 亿元。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1.前期你公司提供的材料显示,AI服务器业务收入集中在2025 年 12 月确认,单一终端客户相关收入占比较高,2025 年你公司AI服务器相关研发投入为 0 元,生产、技术人员配备较少,生产与测试设备投入占该业务总投入的比例较低。同时,结合有关部门向我所通报的材料,你公司AI服务器业务的业务流、货物流、资金流存在相关异常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将部分原材料存放在终端客户仓库并由外协服务商在终端客户厂房完成加工生产并交付,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部分服务器零部件前期实际已存放于终端客户处,部分客户验收文件日期早于公司发货日期,部分交易的实际交货地址并非客户地址,公司从部分客户处收取的销售回款与公司向部分供应商支付的采购款存在资金闭环且公司向部分供应商支付的采购款存在流向终端客户或公司关联方的情形等。请你公司针对AI服务器业务业务流、货物流、资金流存在的异常情形,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说明AI服务器业务收入确认的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2.结合前述问题 1 以及 AI 服务器业务模式,人员、资金、
设备、研发投入情况及加工处理过程,原材料投入金额与占比,生产过程的工时情况,组装和测试等加工环节生产线累计投入金额与占比,采购产品与销售产品存在的具体差异,加工物料在形态、功能等方面变化程度,在业务链条中的具体作用,客户和供应商的获取方式,对终端客户的依赖程度等,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是否提供了重大整合服务,是否实现产品价值的实质提升,是否
具备 AI 服务器的研发、生产以及业务拓展能力,是否存在供应 商或其他第三方指定或介绍客户、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指定或介绍 供应商,终端客户与你公司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等情形, AI 服务器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以总额法替代净额 法核算的情形,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我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第四部分 4.2 营业收入扣除
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

3.你公司连续两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2026 年 1 月辞任。2026 年 3 月 5 日,你
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永信瑞和所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请 永信瑞和所结合与前任会计师沟通情况及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基 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充分核查公司 2025 年AI服务器业务收 入确认的真实性、合规性,对照我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第四部分 4.2 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 的有关规定,审慎判断公司AI服务器业务是否存在应扣除但未扣 除的营业收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我部提醒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勤勉尽责,高度重视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严格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我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等规定编制定期报告,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度报告,并确保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充分关注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请你公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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