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ST 赛隆 公告编号:2026-053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对定期报告等事项有异议的说明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共计 10 项议案,公司董事陈顿斐先生及独立董事王淑芳女士、张建民先生对其中的部分议案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所涉及的议案为《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 5 项议案,陈顿斐先生、王淑芳女士、张建民先生分别就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出具了书面说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陈顿斐先生的书面说明
陈顿斐先生对《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非
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两项议案投反对票,相关议案的表决理由为:
本人认为,事项 3(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和事项 9
(指《关于 2025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涉及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核相关内容,会计师实际审计时间短,未能充分理解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仓促间出具的审计报告,我认为本着对广大股民负责的态度,应给予其更长的审计时间,以给出明确的意见,必要时可以进行重新审计(委托第三方)。
二、独立董事王淑芳女士的书面说明
独立董事王淑芳女士对《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投弃权票,相关议案的表决理由为:
本人王淑芳,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现无法保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理由如下:
本人同意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对于公司的财报、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关于 2025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本人投弃权票,弃权的理由在于审计机构无法表示意见,监管机构的合理关切尚未解除,且会根据将来第三方机构的审计意见发表补充意见。
鉴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重大财务事项尚未厘清,现有资料不足以审慎判断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本着勤勉尽责原则,本人对本次一季报投弃权票。
三、独立董事张建民先生的书面说明
独立董事张建民先生对《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投弃权票,相关议案的表决理由如下:
第一,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结论。我认为,审计机构的“无法表示意见”并非一般性的审计保留,可能是基于审计范围受到重大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所形成的实质性否定。故对涉及 2025 年度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的第 3、4、7 项议案投弃权票。
第二,监管机构关注函所涉事项尚未消除合理怀疑。公司虽就上述关注事项进行了说明和解释,但审计机构的“无法表示意见”可能印证了监管机构关注事项的重大性和复杂性。故对相关议案投弃权票。
第三,短期内致同和国府嘉盈两任审计机构连续辞任,提醒独立董事应更加审慎地发表意见。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独立董事也不能判断致同、国府嘉盈两家审计机构的真实辞任原因是否与公司2025年度AI服务器业务收入确认存在重大分歧、是否因审计风险过高而主动退出。
第四,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已经提请公司聘请合资质中介机构进行补充审计,在补充审计完成、审计机构出具明确审计意见之前,本人无法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第五,基于以上理由和审慎原则,对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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