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2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30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为顺应体育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新趋势,抓住体育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满足长远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在海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65,850.30 万元,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约 29,860.89 万元。项目后续投资将统筹市场需求规模、产能建设匹配度,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分阶段、分批有序落地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条件和要求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4,779.6976 万股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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