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华
本人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内召开的历次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华,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10 月,在工商银行曲阜县支行计划科工作;1991 年 11 月至1999
年 12 月,在工商银行济宁分行办公室任宣传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科科
长;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工商银行汶上县支行副行长;2001 年 11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工商银行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11
年 10 月,在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任副所长、所长;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0 月,在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任主任;2013 年 11 月至今,任山东财
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冠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629)、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461)、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99)外部董事、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205)独
立董事等职务。2021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方式参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陈华 6 0 6 0 0 否 3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出席的公司 2025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任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 5 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授信事宜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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