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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9:24:12 股吧网页版
英派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责任履行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与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结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情况,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内,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适当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努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 据和具体构成,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证券事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调整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确定。公司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行使职权所需的合 理费用可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以下简称“内部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职责,按照相应薪酬及绩 效考核规定领取薪酬。除薪酬外,内部董事可同时领取固定非独立董事津贴,津贴 标准(若有)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未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 简称“外部董事”),可领取固定非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若有)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确定。公司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行使职权 所需的合理费用可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职责,按照相应薪
酬及绩效考核规定领取薪酬。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 之五十。基本薪酬按其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标准,且综 合考虑其岗位职责和重要性、工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绩效薪 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中长期 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 金、激励或奖励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设立特别奖励,用于奖励在科技创新、生产经营、资本运作、重大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特别奖励方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确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各类补贴、福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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