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李强,于 2021 年 7 月起任职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自查结果
是否属于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1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 是□ 否?
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是否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2 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是□ 否?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是否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3 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 是□ 否?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是否属于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4 是□ 否?
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是否属于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5 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 否?
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否属于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6 是□ 否?
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
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
7 是□ 否?
六项所列举的情形之一
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8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是□ 否?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在以下
就具体事宜进行详细解释: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签名):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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