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太平洋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保荐代表人 欧阳凌、张兴林
联系电话 010-88321518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899
注册资本 14,779.6976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马山路 297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8 号国展财富中心 3 号楼 7 层
法定代表人 刘洪涛
董事会秘书 张瑞
联系电话 0532-8579315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 年 4 月 2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同意发行注册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发行人股票发行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并发表核查意见;
3、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并提出意见建议;
5、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文件;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7、持续关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8、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9、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 无
及其理由
2、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对保荐人或其
保荐的发行人采取 无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 无
重大事项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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