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 年,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
用。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所”)1987 年 12 月成立
(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23 日),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
盐业大厦七楼,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 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 7,171.70 万元。和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和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获
得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和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报告。
经审计,和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和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 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 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事前沟 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 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1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事中沟通 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同意提
交和信所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四)2026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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