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6-01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7]160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普通股(A 股)股票 5,27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07 元。截
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953,494,26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3,375,312.82 元,募集资金净额 900,118,956.18 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780,143,509.34 元,其
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26,881,200.00 元;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649,023,339.55 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5,501,137.29元,理财产品收益 87,465,526.23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238,969.79 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57,751.45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33,099,861.81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此制度分别于 2022 年 4
月、2023 年 12 月修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哈 尔滨阳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以便管理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医药生产基地建设(已结项)
2.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已结项)
3.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已结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兰西哈三联富纳项目(已结项)
08051201040031710
司哈尔滨香坊支行 5.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
项目(已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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