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5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3人、注册会计师5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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