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独立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林琳,1974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风控总监。曾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信保部总经理。因连续任期届满六年,本人于2025年4月9日起不再担任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901)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会议 2024年度应参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加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7 7 0 0 否
股东大会 3 3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本人应出席会议5次,实际按时出席5次,重点对公司年度、季度的审计工作、审计机构聘任、内控制度完善和落实、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了审核,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内审报告》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会计师2023年度年报审计计划》。
(2)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3)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审报告》《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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