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状
况有效性进行评价,具体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成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独立稽核,保证有关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回款、资金活动、关联交易、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回款、采购与付款、资金活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系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三)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总体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并于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分别履行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职能。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经理层向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遵循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体系。
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明确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效分离,形成科学分工与制衡机制。
公司根据职责设置了中心、部门、课、班组四级的组织架构,职责清晰,不存在重叠、交叉、缺失,避免了经营活动中的推诿扯皮,保证了经营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战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规划、重大投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决策等。
(3)人力资源
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选、育、用、留”,建立了科学的聘用、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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