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环境中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控制活动中的会计系统控制等。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并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
股东会对董事会在公司投资、融资、资产的收购处置、担保等方面有了明确的授权,
董事会对董事长及总经理在日常经营业务中也都有具体明确的授权。公司为了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而建立的政策和控制程序,在经营管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为公司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建立和完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及考核制度,为强化董事会决策、监督职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控制经营风险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设置了总经办、营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商业零售中心、数据分析中心、信息技术部、拓展管理中心、培训中心、证券部等职能部门,通过制定内部的组织架构图、员工岗位说明书明确规定了各层级机构的设置,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的正常业务营运、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了直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监察中心,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工作的规章制度,审计监察中心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审计监察中心设专职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对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遵循以人为本,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系统、公平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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