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20:09:24 股吧网页版
华阳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常青-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5 日至 2026 年 2 月 4 日期间作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谨慎、
认真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独立董事李常青: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厦门大学
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高级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主任,紫金
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与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会,本人没有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应出席股 出席股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东会次数 会次数

李常青 2 2 0 0 0 0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工作。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财务负责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进行 了审议,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并及时提出工作意见;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会议,审核了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等议案,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 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审核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至 202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审
议议案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 利益。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事项,运用自身会计专业优势,对公司财务管理状 况、财务数据等情况进行了持续认真的审核。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