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9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 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 17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三)召集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9层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游洪涛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193人,代表股份数为299,869,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085%。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297,319,16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977%。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9人,代表股份数为2,550,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8%。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99,656,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19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7,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604%;反对19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7789%;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7%。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悦岩律师、蔡泳琦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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