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此,公司将
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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