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牧场”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庄园牧场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3,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77,5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661,213.21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8,878,786.79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35-00010 号《验资报告》,
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2024 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9,100,251.1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248,363,068.4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6,700,208.78 元(包括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6,184,490.39 元),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储存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该等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协议各方均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700,208.78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编号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元)
账户 1 兰州银行兴陇支行 101472000640515 已销户
账户 2 中信银行兰州分行 8113301013900110603 已销户
账户 3 兰州银行兴陇支行 101472000641778 16,700,208.78
合计 16,700,208.78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
下: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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