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6-014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红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390,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50%);
2.本次解除冻结数量为17,197,4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5.1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79%。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了马红富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025年12月3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马红富先生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解冻,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2026年4月1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马红富先生所持有的股份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解冻,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东 股东或第一 本 次 解 冻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冻日期 申请人
名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称 一致行动人
马 17,197,40 2025年7 2026年3 深圳市宝
红 否 0 65.17% 8.79% 月2日 月31日 安区人民
富 法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马红富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合计26,39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所持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无被冻结、轮候冻结情况。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