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30日,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及向参股公司增资用于收购内蒙古易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弗立科思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弗立科思公司”)增资30,000.00万元人民币,并由弗立科思公司按50%持股比例向其参股公司VENEX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VENEX公司”)增资30,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用于其设立附属公司并由附属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内蒙古易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4日、2025年7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弗立科思公司与臻和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和绿源公司”)、VENEX公司签署《增资协议》;VENEX公司与易高煤化科技(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易高”)、易高甲醇合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高甲醇”)、宜安(内蒙古)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公司”)、易高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高环保”)、内蒙古易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到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煤气”)及臻和绿源公司签署生效的《关于内蒙古易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臻和绿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弗立科思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丙方:VENEX Holding Company Limited(目标公司)
2、增资内容
为满足目标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股东方同意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合共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出资日的前第三(3)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该等外币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下同)。其中,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乙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股东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向目标公司缴付前述出资,并于本协议签署日的两(2)个月内,按照股权比例同步向目标公司缴付前述出资。股东方缴纳出资的时间保持同步。
3、增资先决条件
股东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增资义务,应当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
本次增资已经有权审批机构的审批通过(如需),并已取得有效的相关批准文件及备案文件;本次增资事宜已经由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有效的决议文件。
4、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本协议规定,或者其履行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或方式,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方均有违约的,则应当相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5、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香港法律管辖并依据该等法律进行解释。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股东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根据提交仲裁通知时有效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通过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争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受让方:VENEX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转让方:易高煤化科技(内蒙古)有限公司
易高甲醇合成利用有限公司
宜安(内蒙古)控股有限公司
易高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内蒙古易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
2、标的股权转让
经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一致,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合计53,865.05万元(“转让价款”)的对价受让香港易高、易高甲醇、宜安公司、易高环保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每一转让方均放弃其根据法律、标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其他事由就本协议所述标的股权转让可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任何优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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