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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6:15:42 股吧网页版
佛燃能源: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9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结合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一个或多个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二)注册及发行规模

债务融资工具拟新增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具体发
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审批或备案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时间及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四)募集资金用途

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流动资金周转、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股权投资等符合规定的用途。

(五)发行期限

原则上公司拟注册发行的各类短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 1 年(含1 年),拟注册发行的各类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年),含权产品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及发行市场情况确定。

(七)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宜

为更好地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时机,制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品种、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时间、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的评级、发行申报等与发行相关事宜;

(三)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授权具体经办部门根据新规定和新政策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四)签署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五)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六)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七)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获得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需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情况。

四、其他说明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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