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6 16:44:02 股吧网页版
佛燃能源: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7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与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国贸(深圳)公司”) 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17,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 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周衡翔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在会前提交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新增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 关 联 交 原预计 本次新增 本次新增 截至披露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易 定 价 金额 的预计金 后的预计 日已发生
原则 额 金额 金额

向关联 港华国际能

人销售 源贸易(深 销售天 参考市 0 17,000.0 17,000.00 0

产品、商 圳)有限公司 然气 场价格 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衡翔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等。许可经营项目:燃气经营;供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3 号前海大厦 T2 栋 1208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港华国贸(深圳)公司总资产 1,824 万元,净资产
905 万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4,656 万元、净利润 274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经查询,港华国贸(深圳)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国贸(深圳)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港华国贸(深圳)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国贸(深圳)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的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港华国贸(深圳)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参考国内 LNG 市场价格、管道气价格等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制定。

上述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由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