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秋雄)
本人作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守独立、勤 勉尽责的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在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会议、参与 现场调研,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秋雄,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博士后导师。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深圳市高层次领军人才。曾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技术研究院院长、技术学院院长、博士后工作站负责人兼博士后导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重庆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国家科技部、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总局技术专家。1982
年至 1984 年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工作;1984 年至 1995 年,任深圳市液
化石油气管理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1995 年至 2017 年,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 年至 2023 年,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为深圳市南山区裕恒雄策划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进行审慎判断,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会、11 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的方式 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股东会的方式
11 现场或通讯 6 视频
2.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提名委员会、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 次战略
委员会、9 次审计委员会、3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1 次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委员会委员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 委员出席了上述全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 要求,积极组织参加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并就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建议,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先后对补选公司董事、提名董事会
副董事长等具体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相关候选人 的个人履历、专业资格及胜任能力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对提名程序、决策流程进 行了严格监督,切实履行了委员职责。本人重点关注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相关提名与表决程序是否 合规、透明。经审议,上述各事项的审议程序规范,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 司治理的各项要求。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内容涵盖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年度考核目标与方案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以及 董监高责任保险购买等重大事项。审议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关注相关议案内容的合规性、考核与激励方案的合理性以及决策程
序的规范性。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作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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