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林彬)
本人作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守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在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会议、参与现场调研,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林彬,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 年 9 月
至 1999 年 12 月在兰州大学法律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1999年 12 月调入中山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专任中山大学法学系教授,兼任广东民商法学会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获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等荣誉称号;曾任中山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慎判断,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5 年,公司召开 6 次股东会、11 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的方式 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股东会的方式
11 视频或通讯 5 视频
2.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9 次审计委员会、5 次提名
委员会、1 次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上述全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参加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就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建议,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会主任委
员,按照相关规定,审议了涵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股权激励 计划管理及履职保障等多方面的相关事项,包括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审议并确定了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重点工作目标、业务 考核指标及配套薪酬考核方案;对涉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等事项进行了审慎评估;此 外,亦对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保 障。审议过程中,本人重点监督相关议案内容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决策程序的规 范性。基于审慎核查,本人认为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符合规定要求,未发现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
真履行职责,主要审议内容涵盖:公司各定期财务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内审部门的年度、半年度及季度工作计划与执行情况; 跟踪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听取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汇报, 就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就其续聘事宜进行审议;此外,亦对相关利润分配预
案等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通过对上述核心事项的持续关注与深入讨论,本人切实履行了对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与工作质量的监督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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