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的原则,对司农事务所进行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司农事务所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成立,同年 12 月 9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
穗函【2020】27 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年 12 月 31 日,司
农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529.21 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2,194.0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160.34 万元。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司农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
险基金 773.38 万元(未经审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因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执业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0 人次。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司农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安霞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约见谈话)1 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皓淳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 次,除上述情况外,司农事务所派驻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司农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司农事务所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层、财务和审计部门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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