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佛燃能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 号)核准,佛燃能源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5,6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94
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0,640,000.00 元,扣除当时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48,725,192.45 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731,914,807.55 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17,032,572.3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14,882,235.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B12046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备注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780,640,000.00
项 目 金额 备注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096,991.64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7 天通知存款收益 56,754,227.34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65,757,764.77
置换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34,881,965.05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704,312,595.21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6,538,893.9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已无存款余额并已全部注销,
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佛燃能源集团股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 93000123090
份有限公司(注 司佛山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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