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2 号云密城 A 幢中新赛克大
厦 15F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新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0人,代表股份数为75,320,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11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1人,代表股份数为10,979,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数69,493,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9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7人,代表股份数为5,826,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25%。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伟先生和蔡其颖女士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5,186,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5%;反对 10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5,171,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8% ;反对111,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弃权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4,870,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1%;反对 43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7%;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529,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984%;反对43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95%;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9,148,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67%;反对 47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8%;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482,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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