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股票简称:中欣氟材 股票代码:002915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ongxin Fluoride Materials Co.,Ltd.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路 5 号)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厦 22 层)
二零二六年一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同意,本募集说明书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同意。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与相关主体就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专项核查报告的议案》《关于
批准报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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